李丰:与以前的媒体相比,你现在在变现的过程中,用户买你的服务占多大比例? 李翔:应该蛮大的。 嗯,是的,这样的创业神仙也难救。
但是,假如说转让的主权,在最初的投资协议里有涉及到关于这个回购条款的话,一般你可以和大股东进行沟通,你可以继续继承原来的权利。 创业所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需要在使用当中不断被检验才能够立足,单纯的情怀只能被用来当做消耗品牌背书的营销,用一次少一次。
而随着产业从蛮荒阶段走向成熟,一大标志就是——以“人”为中心的IP化进程放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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